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:回首頁

:::

檔案應用申請程序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1-05-17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264

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檔案應用申請程序
一、詳閱本所檔案應用申請相關規定:
  欲申請應用本所檔案者,請先詳閱本所檔案開放應用須知(pdf檔案)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(pdf檔案)等規定。
二、查詢檔案目錄:
  請先至「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(NEAR)」,使用關鍵字【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】查詢資料,記下欲申請應用之檔號。
三、填寫檔案應用申請書:
  申請閱覽、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者,應填具「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檔案應用申請書(odt檔案)」,載明下列事項:
 
  • 申請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。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,其名稱、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。
  • 有代理人者,其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電話、住(居)所、身分證明文件字號;如係意定代理,並應提出委任書,如係法定代理者,應敘明其關係。
  • 申請項目。
  •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。
  • 檔號。
  • 申請目的。
  • 申請日期。
  • 申請使用檔案原件之事由。
  ★檔案應用申請書可自本所網站下載或親至本所單一服務窗口索取。
四、申請書之送達方式:
  請將填妥之申請書郵寄至本所(地址: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)或親送至單一服務窗口。
五、檔案應用申請審核通知:
  自受理日起(有不合規定或資料不全者,自申請人補正之日起算)30日內,本所會將審核結果以書面(審核通知書)通知申請人。
六、應用檔案應備妥之文件:
  申請檔案應用核准後,應備妥審核通知書、身分證明文件。
七、繳交費用:
  應用本所檔案須依「檔案閱覽抄錄複製收費標準(pdf 檔案)」繳交費用,並由本所開立收據交申請人。
   
   

※本所開放檔案應用處所及時間:
  本所『檔案應用閱覽處』位於行政大樓一樓大門右側(地址: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,服務電話:(04)23853880 轉606)。開放應用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點至12點,下午1點30分至5點30分,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不開放。
回頁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