戒護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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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後更新日期:113-07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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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護科業務職掌
- 看守所為羈押刑事被告之處所,主要為保全證據、協助刑事訴訟程序及便利偵查審判工作的進行,並維護在押刑事被告身心健康及生活起居的正常為目的,本所除強化硬體安全設施外,並致力於改進管理制度,秉持人性化、合理化、透明化、學校化的理念及宗教家的情懷來管理收容人。
- 戒護管理人員之養成、培育,攸關矯正政策之推行,故本所每年均遵署函指示擬訂管理人員常年教育計畫施以在職訓練,加強戰技與鎮暴訓練、急救常識及AED實地操作、疾病之認知與防範、灌輸戒護管理的新觀念,瞭解目前刑事政策與法令規章,以強化管教知能;每月不定期實施防逃、防火、防暴、防震等演習,以增進同仁應變能力,每季實施實彈射擊訓練,並積極充實各項安全設施,如數位錄影監視系統、紅外線警報系統、高壓斷電感應器系統、無線電對講機、金屬探測器,以及中控電動鐵門、刺網等,防杜意外事故發生,維護戒護安全。
- 名籍業務:辦理收容人入所、出所事項及塡製身分簿、人相表及指紋等事項。
- 金錢及物品保管業務:收容人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