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應疫情警戒各項因應措施說明
- 發布日期:
- 最後更新日期:110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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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疫情警戒標準升級,依法務部矯正署召開110年第22次傳染病疫情指揮中心會議,按下列指示事項辦理:
- 窗口接見以一人為原則。
- 新收收容人隔離14日期間辦理一般接見,應以電話、電視、遠距或行動接見方式為限。
- 若疫情持續趨嚴,矯正署將再行通知機關全面停止一般接見業務,改採電話及視訊等方式辦理。
- 暫停收受送入飲食。外界送入物品,以寄入或其他經機關許可之方式為限。
- 進出機關(含接見室)所有人員務必量測體溫及全程佩戴口罩,詢問TOCC並輔以VPN查詢。
上述各項措施自公告日次日起立即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