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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:回首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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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接見

  • 發布日期: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07-12-25
  • 資料點閱次數:3361


  1. 家屬攜帶身分證至本大門辦理登記及換發識別證,依指示至接見室辦理接見。

  2. 到達接見室,請告知承辦人員,欲會見收容人之呼號、姓名,並提供身分證以利查驗身。

  3. 家屬如欲寄入菜餚,以二公斤為限,寄入之菜餚、水果以乾的為主,且應易於檢查,寄入前應於接見登記處,埴寫菜餚寄入單。

  4. 接見登記手續辦理完畢,請於接見室稍候,我們將儘快提帶收容人至接見室與您會客,接見候見室內設有電視、報紙、公用電話及簡易販賣部等供使用。

  5. 家屬如欲寄入現金,現金寄入以捌仟元為限,如欲代收容人於簡易販賣部購物以貳仟元為限,以上之寄入現金及購物請於接見登記處辦理。

  6. 接見完畢請至大門換證後,再行離開。

    【請參閱接見室位置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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